巫溪洋鱼有其独特的品质,除了有特殊的地理条件和气候因素外,特定的生产方式也是影响其产品品质的重要因素。
1、产地选择:水质和气候是影响巫溪洋鱼独特品质的重要因子,因此,生产地应选择巫溪县内海拔在139.4-2700米的地区,养殖用水要求是清澈无污染的优质山泉水或溪河水,常年水温在5~25℃之间,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和《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要求。
2、品种选择:巫溪洋鱼亲本必须来自于巫溪天然水域的健壮的野生资源,或经它们人工繁育后代的选育品种,种类包括齐口裂腹鱼(Schizothorax prenanti)和细鳞裂腹鱼(Schizothorax chongi)两种。养殖用苗应该为在本县正规苗种繁育场繁殖培育的优质健壮的纯正巫溪洋鱼苗种。
3、生产过程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主要从生产环境要求、苗种繁育、商品鱼饲养、饵料要求控制和疾病防治等5个方面着手,严格规范生产,保障巫溪洋鱼品质特色。
A、环境条件: 养殖区周边无污染源,生产用水水质清新,水量充足,水中溶氧量5mg/L以上,水质Ph值6.5~7.5之间,透明度高,周年水温低于25℃。
B、苗种繁育: 包括亲本培育、人工繁殖、苗种培育三个关键控制环节。 亲本培育:选择天然水域的野生洋鱼或其繁殖后代中经人工选育的优质个体作为亲本,要求体质健壮、无病、无伤、无畸形,应在流水环境中培育至性腺发育成熟,亲鱼培育水温5℃~21℃。 人工繁殖:在繁殖季节,选择人工培育成熟或发育成熟的野生洋鱼亲本,人工注射HCG、DOM等催产激素刺激发情产卵,再以人工授精方式获得受精卵,将受精卵放于孵化箱中孵化出水花鱼苗。 苗种培育:洋鱼水花鱼苗先进行一级微流水培育到3公分左右,期间投喂轮虫、枝角类等活饵料,搭配少量专用全价配合饲料,日投喂5~8次。一级培育鱼苗经二级流水培育到5~8公分后即可进入商品鱼阶段,期间投饵以专用配合饲料为主,日投饵3~6次。
C、商品鱼饲养: a、养殖条件要求:巫溪洋鱼养殖要求在流水池塘、溪河等有流水的场所进行(其中溪河包括河道型水库)。 池塘养殖:池塘以长方形为宜,要排灌水方便,每口池塘面积不宜超过200 平方米,水深 0.8m~1.5m,水温5℃~25℃,最高水温不得超过25℃,池水交换率应在2次/h以上,流速保持0.02m/s~0.16m/s。 溪河养殖:常年水深在1米以上、水质清新、未受污染的溪河(含河道型水库)均可以进行巫溪洋鱼的增殖养殖,大水面养殖严禁施肥。 b、鱼种放养: 放养的鱼种应是种质纯正的巫溪洋鱼,要求游泳活泼、体质健壮、无伤、无病、无畸形,同一池的鱼种规格要整齐,放养前要严格检疫。 具体放养量应根据注水量、池水交换率、饵料量和饲养管理水平等因素而定。一般流水池塘每平方米投放5~8公分苗种50~200尾,溪河按照每667平方米水面投放5~8公分苗种20~50尾进行增殖养殖。放苗前,需经2~4%的食盐水药浴15~30分钟,充分杀菌消毒后再下池。 c、饲养管理: 严格按照无公害水产品生产要求饲养,按照“四定”原则投喂,日投饵2~5次,日投饵率约为鱼体重的1.0~3.5%,具体操作上根据天气、水温、鱼的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增减,防止饱食或过量。养殖水体溶解氧保持在5 mg/L以上,氨氮应控制在0.005mg/L以下,定时清污,及时清除残饵、粪便,保持鱼池清洁,发现病鱼应及时治疗,死鱼应及时捞出并深埋,保持池水环境卫生。
D、饲料要求控制: 巫溪洋鱼养殖用饲料包括鲜活饵料和配合饲料。投喂的轮虫、水蚯蚓、黄粉虫等鲜活饵料应达到无公害标准,投喂前需经消毒处理;配合饲料为洋鱼专用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35%以上,饲料安全指标限量应符合无公害水产品规定的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在配合饲料中添加任何违禁药品和添加剂,饲养中不得使用霉变、变质的饲料。
E、鱼病防治: a、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防重于治”的原则,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生物制剂进行防治,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改善水体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密养,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渔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执行,所用药物的具体用法及用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 鱼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的规定,严禁使用三无渔药产品及硝酸亚汞、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渔药。 b、预防:首先,受精卵、鱼苗、鱼种和亲鱼的地区间转移要严格进行检疫和消毒;其次,池塘和工具应严格消毒;再次,要根据巫溪洋鱼的生活习性和发病规律,创造良好的养殖条件,实行生物预防和健康养殖。 c、治疗:巫溪洋鱼常见鱼病的防治方法如下,使用渔药后应严格遵循休药期的规定。 水霉病:严格池塘消毒,尽量减少鱼体受伤,鱼体进池前用药物浸泡消毒,保持水质清新。治疗用万分之八的食盐小苏打(1:1)合剂全池泼洒,每日一次,连续7天,同时内服抗菌药物。 鱼怪病:截断传播途径,如消灭螺类、杀灭第二期幼虫等,可用镊子取出感染成虫。 小瓜虫病:放养前消毒池塘与鱼体。治疗用生姜2.5g/立方米+辣椒0.5g/立方米合剂煮后泼洒,连用5-7天。 剑水蚤病:孵化用水严格过滤,发病后用0.5ppm敌百杀灭。 4、产品收获销售:质量合格的发眼卵,体质健壮的鱼苗、鱼种及满足无公害水产品标准的商品鱼均可上市销售。 5、生产记录要求:应对放苗环节、饲养生产环节、用药环节和商品收获及销售环节等全部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详实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生产地点、苗种来源、水温、水质,投喂饵料种类、投喂次数及投喂人,施用渔药种类、浓度、施药方法、鱼病种类及症状、处方人和施药人,产品收获及销售中的日期、种类、数量和销售去向等等。生产记录应保存至产品销售后2年以上。
6、产品暂养与运输
A、暂养要求:鱼体的暂养要求所用的场地环境无污染,安全卫生,暂养设备在暂养前用生石灰或者氯制剂消毒,暂养过程中所用的水清洁干净,符合渔业用水的质量标准,禁止使用受到污染的水体。暂养期间保持水体溶解氧充足,暂养环境满足洋鱼的生物学要求。
B、运输要求:要求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装运,并保证鲜活。运输工具要求无毒、无异味、不对鱼造成严重机械损伤。洋鱼产品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严禁在运输过程中使用有害有毒的化学药物,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对产品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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