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 信息来源:武陵山片区三品一标农业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更新时间:2024/10/31 15:39:46 2011年,粮食生产“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农技推广服务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当前,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还面临很多矛盾,如何保证有人推广服务、愿意推广服务、高效推广服务还存在不少困难,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机构体系,稳定人员队伍,转换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
健全服务体系
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首先要不断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提升公益性农技推广能力,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技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近年来,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职能任务不清、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仍很突出。一号文件提出,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文件特别强调,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和能力建设,2012年实现“两个覆盖”,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确保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办公有场所、工作有经费、下乡有工具、服务有手段。
伴随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需求正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拓展。为适应这种需求变化,这些年,各类科研机构、教学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种养大户等,以产业链为载体提供农技服务、解决生产问题,成为一支相当可观的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一号文件提出,要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引导和扶持这些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支持它们承担农技推广项目。
稳定服务队伍
有了机构体系,还要“兵强马壮”,保证有人干事。
当前,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存在“三低”问题,即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人员比重低、35岁以下年轻人比重低、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失、队伍不稳的现象还较为严重,必须努力打造一支农民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农技推广服务“正规军”。这方面,一号文件主要强调了四点:一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二是切实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三是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四是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同时,一号文件提出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对科技示范户等农民技术人员,按承担推广服务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转换服务机制
有了机构有了人,还要着力注重转换机制、增强活力,用好的机制激励农技推广人员想干事、干成事。
对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明确岗位责任和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由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农民共同考评推广服务业绩的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设置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
对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要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参与农技推广评价体系,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称评定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
创新服务模式
切实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还需努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
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理念。把农民需求放在第一位,把农民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改变自上而下、单向灌输的传统推广模式,逐步建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现代服务模式,实现从单项技术服务向集成技术服务转变、从单个环节技术服务向全产业链技术服务转变。
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包村联户、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院(校)县共建等有效做法,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
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一号文件提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报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切实管用的服务。
【数字点击】
全国95%以上县(市)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初步完成了改革任务。
近年来,在800个农业县大力推行的“包村联户”推广机制、“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服务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层农技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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